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泊头市关于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7整改验收情况的公示

发布日期:2026-02-13   来源:

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“序号7,沧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。沧州市统计公报显示,2022年全市传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19.9%,快于绿色低碳、高质量、高附加值行业投资,对传统行业的路径依赖仍然存在。”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,拟按程序销号。根据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和《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》等有关要求,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。

公示期:2026年2月13日至3月4日(10个工作日)。

监督方式: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,监督电话:2051006,邮箱:czshbjdcb@163.com,通信地址: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西路54号;泊头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,监督电话:8090736,邮箱:bttrgl@163.com,通信地址:泊头市新兴街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泊头市分局。

附件:序号7问题具体整改情况表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中共泊头市委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泊头市人民政府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62月13日

附件

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7问题

具体整改情况表

整改问题

沧州市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。沧州市统计公报显示,2022年全市传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达19.9%,快于绿色低碳、高质量、高附加值行业投资,对传统行业的路径依赖仍然存在。

责任单位

中共泊头市委 泊头市人民政府

整改目标

2023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0%;到2025年,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壮大,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%以上。

整改时限

2025年12月底

整改措施

1.持续优化产业结构,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大力发展清洁能源、生物医药、高端(智能)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,培育壮大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、信息应用等现代服务业,战略性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占比稳步提升,2023年服务业占比46%以上。

2.实施绿色园区创建,选择一批工业基础好、基础设施完善、绿色水平高的开发区,推动园区绿色化、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,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、示范意义大的绿色园区。到2025年,省级及以上绿色园区累计达到5个。

整改完

成情况

1.持续优化产业结构,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,大力发展智能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等新兴产业,培育壮大现代物流、文化旅游、信息应用等现代服务业,使战略性新兴产业、现代服务业占比稳步提升。202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2.2%;2024年,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2.8%;2025年前三季度,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达57.4%,预计服务业产值全年可完成全市50%的整改目标。

2.严格控制“双高”项目落地,积极推进一批光伏、风电等绿色项目落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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