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泊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泊头市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再分配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将收回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79万元和2022年度庞龙果品有限公司产业帮扶资金392.679065万元,共计1671.679065万元用于泊头市城投惠乡建设有限公司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,带动我市12个乡镇现有建档立卡脱贫户以及防贫对象增收,现将泊头市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使用分配表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10天(2026年7月20日—2026年7月30日)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泊头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。
单位名称:泊头市农业农村局
联系电话:0317—8253535
单位地址:泊头市岔道口街206号
电子邮箱:jyj521521@126.com
省级监督电话:12317或12345
附件:泊头市收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金使用分配表
泊头市农业农村局
2026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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