泊头市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
2021年,泊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,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改革重点,不断加大财政法制宣传力度,努力提高依法理财、依法行政水平,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提高,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增加,各项财政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治化轨道。
一、完善体制机制,确保财政法治工作顺利开展
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,由局长任组长,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,其他局领导和财政所所长任成员。建立科室法治宣传联络员制度,负责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安排,构建法治宣传教育组合网络。设立法治联络员,保持本局与市法制办的沟通和联络。监督科组织实施全局的普法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工作,各业务科室积极配合。
为确保依法行政及法制宣传效果,我局在年初预算即安排资金,保障对这一工作的经费投入,满足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的征订。组织干部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,开展多种途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,有力地推进普法工作,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。
二、加强学习,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
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,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,针对不同对象,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类学习培训活动。不定期让执法骨干人员参加上级和市法制办举办的各法制培训班,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预算法》《会计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在全局兴起学法之风,牢固树立起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的观念。
三、多措并举,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
积极推行政务公开。根据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特点,明确了局政务公开事项,包括票据管理、会计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内容,使政务工作内部有严明的监督机制,外部有广泛的舆论监督。
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。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,对预算单位支出的每笔财政资金过程进行实时监控,确保资金安全、高效。
完善财政监督职能。规范财政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,依法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的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及绩效评价监督。
组织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。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检查按照《会计法》《财政检查工作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,重点检查《会计法》、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。
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。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,确保政策执行合法可行。规范性文件由务业务科室负责制定,分管局领导把关,重大重要文件局班子集体决策,交办公室核稿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后,统一进行发布。
四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,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:一是学习时间还相对较少,财政工作面广、工作量大,日常忙于应付业务,用于学习的时间相对偏少。二是在一些细节、具体问题上有待于细化,工作方法和工作手段有提升的空间。
针对以上问题,做也如下改进措施:继续加强学习,在现有人员结构不变的基础上,采取聘请法律专家或顾问授课、利用财政内网学习平台等形式,进一步优化学习效率,提高干部职工尤其是财政普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。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财政法治宣传力度,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财政法治宣传”行动,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透明度。
今后,我们将继续营造良好的财政法治环境,不断完善业务流程,健全管理制度,强化财政监管,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,力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加规范、有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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